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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林律师出席201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并就内地离婚民事调解书在台湾地区的声请认可问题作主题发言

2018-10-29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2018年7月20日至23日,201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在宁夏银川隆重召开。本次会议以“新时代中国国际私法的新使命”为主题,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国国际私法的新发展”“国际商事仲裁的新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等主题展开。来自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贸促会、北京大学等近300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杨晓林律师与李凯文助理出席论坛,杨晓林律师在主题为“区际法律冲突的新发展”的分论坛上,作了题为“大陆地区法院民事调解书在台湾地区声请认可的司法现状及问题分析——由一起涉台离婚纠纷案引发的思考”的报告。

  杨晓林律师从一起涉台离婚纠纷案入手,对涉台民事调解书的申请认可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杨晓林律师指出,涉台离婚在大陆的办理方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法院调解离婚、判决离婚三种方式。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民事调解书方式在大陆离婚的,能否得到台湾法院的认可;大陆地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对民事调解书出具证明文件。目前台湾地区法院对大陆地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是否认可存在争议,是因为两地离婚制度和调解制度存在差异,并且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未明确民事调解书属于申请认可的确定民事裁判的范围。杨晓林律师认为,大陆地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应属于被认可的裁判范围,台湾地区法院对其予以认可具有必要性。大陆地区人民法院应当协助出具民事调解书的送达回证或离婚调解书的生效证明。杨晓林律师强调,应注意研究涉台相关法律法规并熟悉司法实践,同时要完善大陆地区的调解制度。

  “家事法苑”团队此次提交两篇论文,《大陆地区法院民事调解书在台湾地区声请认可的司法现状及问题分析——由一起涉台离婚纠纷案引发的思考》(杨晓林、邓雯芬合著)、《关于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法律适用难题——以外国公民申请承认的制度性困境为例》(杨晓林、李凯文合著)。一如既往,问题的导入都来源于团队成员亲身代理的案件,“家事法苑”团队期待以个案推动婚姻家事法制的进步。